11月9日,我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市房产管理局依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精神,为促进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健康发展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开展该项工作,旨在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防范因不规范操作行为产生的资金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对我市来说,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个新生事物,为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市房管局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本着由简到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在全市8家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进行试运行,进一步完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方面的经验,而后在全市推开。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和完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即,设立“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符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可在商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二手房买卖的,须通过“专用账户”划转结算资金。未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其成交的交易结算资金应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实施划转,不得自行或委托其他经济组织代收代付交易结算资金。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基本操作流程为:
(1)二手房交易当事人与设立“专用账户”的保证机构签订《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2)买房人将交易结算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后,保证机构应向买房人出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
(3)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在发给买房人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向卖房人出具《转移登记办结单》。
(4)卖房人持办结单到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手续。
目前,新乡市伟业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市房管局批准的第一家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机构,该公司以第三方的公立身份,与合作银行共同进行资金监管,并通过“专用账户”划转结算资金。该专用账户不能支取现金,独立于伟业公司的自有财产及其管理的财产,既不属于伟业公司的资产,也不属于伟业公司的负债,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属于房屋交易当事人。交易当事人通过“专用账户”划转结算资金时,应按照协议约定,买方先将交易资金存入专用账户,产权过户登记完成,确认买方可以领取房产证后,再由专用账户将交易资金划入卖方账户。这一监管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不信任的状态,既保证了卖方在房子出手后能够如数收齐房款,也保障了买方在付款后能够及时领到房产证,做到“钱货两清”。同时,该监管模式消除了中介公司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的现象,避免了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可能性,进而杜绝了个别不良中介公司“卷款逃跑”事件的发生,从而保障了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